关于举办技能人才信息系统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升级培训的补充通知  
     
 

 

关于举办技能人才信息系统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
考务管理系统升级培训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技能人才信息系统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升级培训的通知》(鄂鉴指函[2008]22号)的要求,现就培训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培训时间更改为:9月8日下午报到,9月9日培训一天。
  2、武汉市外参训代表统一按照会务组要求住会。
  3、武汉市远程区参训代表要求9月8日下午报到住会,市区内参训代表要求9月9日上午8:00前报到。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来源:  更新时间:2008-08-28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