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审核员和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鄂鉴指函[2008]23号)
各市、州、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所),相关单位:
质量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生命线。提高证书含金量,加强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尤为重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此高度重视,拟在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工作,为使此项工作在我省顺利推进,同时加强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和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特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授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所)及部分大(中)型企业、院校的鉴定机构负责同志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2、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流程; 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 4、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相关内容; 5、考察外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三、资格认证 先培训后考核,考核采取笔试开卷方式进行,试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统一编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培训考试合格者,报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合格证书和质量督导员证卡。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08年9月23日 报到地点:瑞安城市酒店(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21号,岳家嘴麦德龙斜对面) 酒店电话:027-68880559 乘车路线:武汉市内乘坐724、552、577、64、530、601、605、581、805路公汽在岳家嘴站下车即到。 培训时间:2008年9月24-26日
五、要求 1、部领导及相关专家在百忙中抽空到我省授课,请大家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务必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不得缺席。 2、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于9月 12日前报省中心质量督导部,各市、州将辖区内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汇总后统一上报。 3、请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自备一张二寸白底电子版照片,并注明姓名,于9月12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hbaiai2006@163.com。另自带2寸登记照片3张、职称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好《质量督导人员个人情况申报表》,报到时交会务组。 4、参加培训班的人员需交纳培训费、办证费、资料费和餐费68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考察学习费据实结算。 联 系 人:陈晓爱 余俊锋 电话(传真):027-87262380 87339655 附件1:质量督导人员个人情况申报表.doc 附件2:参加培训班人员名单回执表.doc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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