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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职业院校开展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鉴指[200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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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业院校: 为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就业能力,根据省厅下发的《关于在全省职业院校开展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工作的通知》(鄂劳社函[2004]28号)文件规定,现就全省职业院校开展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工作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省境内各类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都应取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合格证书》,才能具备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成绩合格者,获取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二、组织和管理 1、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湖北省境内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工作。全美测评软件系统有限公司(简称ATA公司)对智能化平台及题库内容提供技术支持。 2、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在智能化培训考试站采用上机操作、自动判分方式实施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 3、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提供考前复习资料和练习光盘。复习资料到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购领,练习光盘到ATA公司武汉办事处购领。 三、职业院校开展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程序如下: 1、申请设置计算机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其条件为: ①有满足计算机培训考试需要的培训教室、计算机机房以及投影仪、国际互联网接通等技术条件。 ②有五名以上计算机中级职业资格以上的师资力量和专业技术人员。 ③有30台PⅡ以上微机和进行培训考试所必需的正版软件。具体硬件设备条件见附件一。 2、填写《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培训考试站申请表》(附件二)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术人员实地认证考察后提交认证意见。 3、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认定具备设站条件后,各单位向ATA公司支付智能化考试平台及题库软件费,并填写《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特许授权协议》一式四份寄ATA公司。 4、ATA公司寄发智能化考试系统软件、题库软件和摄像头。 5、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培训考试站,发放培训考试站牌。 四、考试程序 1、智能化培训考试站受理考生报名,使用报名软件录入考生信息,于考试前7个工作日把报名数据上传到考试网站(www.e-testing.ata.net.cn/atatpl/)。 2、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登录考试网站下载报名数据,制作下发数据,于考试前3个工作日把下发数据上传到考试网站。 3、智能化培训考试站登录考试网站下载下发数据,制作发放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组织考生上机考试,考试的详细实施程序见《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实施细则》(附件三)。 4、考试结束后,智能化培训考试站将考试结果的全部资料保存并复制备份,并在考试后1个工作日内将考试结果数据上传至考试网站。 5、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登录考试网站下载考试结果数据,完成判分工作。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上传至考试网站。 6、智能化培训考试站依据考试成绩制作《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情况汇总表》(附件四)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交纳考试费用和办证费用,成绩合格者,核发《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 五、收费 1、智能化培训考试站的审批及站牌工本费按1000元收取。 2、智能化考试练习光盘每片10元。 3、智能化培训考试站根据实际参加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人数按每人40元标准向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交纳考试费,成绩合格者,再按每人45元标准交纳办证费。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全省各职业院校要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和领导,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一:《智能化培训考试站计算机硬件设备条件》 附件二:《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培训考试站申请表》 附件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实施细则》 附件四:《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情况汇总表》
二OO四年三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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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更新时间:2004-09-09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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