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举办2006年度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鄂鉴指函[2006]29号)  
     
 
 

关于在举办2006年度全省职业技能鉴定

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 鄂鉴指函[2006]29号)

 

各市、州、直辖市、林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近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使广大职业技能鉴定战线的同志们能够熟悉掌握政策,并在工作中融会贯通,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特组织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办,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协办。          

二、竞赛时间

本次竞赛定于2006年12月15日 —12月31日,答题试卷回收截止日为2006年 12月31 日,试卷可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至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方考务管理部。

三、参赛对象

全省市州县(区)劳动保障局从事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人员。

四、试题范围

1、国发[2005]35号、国发[2005]36号、国发[2006]5号、国发[2006]6号、中办发[2006]15号、劳社部发[2006]22号。

2、劳社厅函[2005]175号、劳社厅函[2006]338、劳社鉴发[2001]10号、鄂政发[2002]37 、鄂劳社文[2004]120号、鄂劳社文[2005]108号、鄂劳社函[2006]256号、鄂鉴指[2005]5号。

3、《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手册》。

五、参赛形式

本次职业技能鉴定知识竞赛,以笔试进行答题,题型分为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问答题,试卷在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hb.osta.org.cn左下角的“职业鉴定”栏目)

六、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纪念奖和优秀组织奖,请各市州参赛单位,在试卷首面的左上角按照本地汽车牌照所属英文字母自动编写流水号,(例如:武汉11号试卷编号为A11、黄石22号试卷的编号为B22号) 我们将根据合格试卷编号进行抽奖。

七、活动要求

为了确保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知识竞赛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认真部署,积极组织,借此之机,再次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学习职业技能鉴定知识。

八、联系方式

联系 人: 汤小晖   陈晓爱  

  联系电话: 027-87339655(传真)

 027-87262380(传真)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6号华银大厦 1810室

      编:430071

 

 

附件:2006年度职业技能鉴定知识竞赛试卷

 

 

 

 

                           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

 

 

 

 

 

 来源:  更新时间:2006-12-20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