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06]70号)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鄂办文[2007]9号)精神,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水平评价服务,促进其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技能鉴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快了农民转移就业和增收致富步伐,对推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荆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含量不高、就业不畅、待遇偏低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实践证明,开展面向市场、着眼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推行“双证制”(毕业结业证和职业资格证),打造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通行证”,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保证。因此,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从抓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就是抓经济、抓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二、大力开展分类培训
(一)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农村退役士兵和其他农村新生劳动力,实行预备制培训,其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可在培训机构进行或采取到企业实习方式进行。
(二)开展劳务输出培训。对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实行劳务输出培训,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设置培训内容,主要采取“订单培训”方式进行,灵活安排培训时间。
(三)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在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实行技能提升培训,按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与用人单位共同制订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
(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机构要结合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培训一批适应本地企业用工需求的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转移。
(五)实行培训登记备案制度。市直相关单位组织的“阳光工程”、“青春富康行动”、“雨露计划”、“万名巾帼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星火培训工程”等培训活动,培训机构要填写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申报审批表,向相关部门申报批准,同时应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备案。
(六)制定培训计划。为了确保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农村劳动者的技能素质,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各培训机构必须按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国家职业标准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填写培训计划表和学员登记表,并报送同级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提供培训所需的教材,指导各培训机构按国家职业标准编制培训计划。
三、着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
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实施“阳光工程”、“青春富康行动”、“雨露计划”、“万名巾帼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星火培训工程”等培训活动时,各培训机构必须到同级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劳动保障部门要方便、快捷的搞好服务,对参加培训并有鉴定要求的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并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劳动保障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在有条件的乡镇设立鉴定联系点,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要加快推进中级以上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进一步增强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
加强培训转移对接。要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和其他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协作力度,逐步建立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的沟通合作机制。要推动各类培训机构走出去,与经济发达地区用工企业开展劳务合作,提高我市劳务经济的市场份额。要引导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实行培训——鉴定——就业——维权一体化的劳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举行多种形式的劳务招聘会、洽谈会,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对接搭建平台。
四、不断完善政策支持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纳入预算,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和《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06]17号)要求,落实好资金,将农村劳动力专项职业能力认证纳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范围。要降低考核成本,并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将有关考核、证书印制费用纳入培训补贴范围。严禁强行组织考核鉴定,强行收费。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可申请减半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
五、加强培训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问题。
各地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阳光工程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互相协作,共同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各级农村劳务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农村劳务经济开发的牵头协调职责,把职业资格和专项能力证书发证率作为考核各部门完成农村转移培训年度目标任务的主要指标。财政部门在核发各种补贴时,应查验各培训机构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能力证书发证情况,各培训机构发证率不得低于80%。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作用,主动搞好服务,认真做好数据信息的统计工作。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政策、务工致富和回乡创业的先进典型,用农民身边的典型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培训。培训机构要深入农村向群众宣传转移培训优惠政策、培训内容、就业途径等,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中共荆门市委办公室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26日